第35章 岗前培训:实习期的磨砺(一)

第35章 岗前培训 实习期的磨砺(一)

官场上各种职位的授予,都要先经过见习考察,这是秦汉时就通行的规则。

司马迁追叙唐尧治理天下的历史,有两处不太引人注意的细节性用词:其一,四岳建议尧委派鲧治理洪水,尧不放心,四岳说:“异哉,试不可用而已”;其二,四岳建议他把帝位传给舜,他说:“吾其试哉”(《史记·五帝本纪》)。直接理解,这两个“试”都指正式授职前先观效果的试用,而据研究《史记》的专家解释,又含有初到岗位者在现场试练职务技能,即今人所谓见习的意思。结果是:鲧没干好,“故放退也”;舜在五典、百官、四门等多个岗位试用,直到“摄行天子之政”,皆有成绩,最终被确立为接班人。

上述记载可以看做古代官吏试职或见习的历史渊源,到秦朝时乃有明确的制度记述,如汉高祖刘邦的起家,即“试为吏,为泗水亭长”,于正式进入沛县官吏编制之前,先在泗水亭长的岗位上试职。泗水亭在县城东门近郊,专司检查来往行人,并负责方圆十里的社会治安。有个同乡夏侯婴在县署当差做公车司御(驾驶员),由于迎送客人都要从泗水亭经过,常来亭舍与刘邦聊天,混得很熟。“已而试补县吏”,就是也被选拔为候补吏员,先行试职。想到从此有了“吃皇粮”的前途,欢欣不已的夏侯婴忙去把好消息告诉刘邦,两个好朋友抱成一团,嬉笑打闹,竟致乐极生悲——夏侯婴被出手太重的刘邦打伤了。按秦律,两个见习吏员在试职期间闹出这种事,都将被取消候补资格。此事经人告发后,刘邦坚决不承认,夏侯婴亦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弄伤的,“掠笞数百”,终不改口。结果两人都逃脱罪名,刘邦就在亭长职位上转正,到他起兵反秦时,夏侯婴已经是沛县的“令史”级办事员了(《史记·樊郦滕灌列传》)。

秦代官吏的试职时间约为一年左右。秦简《编年记》中有个叫“喜”的人,秦始皇三年八月被进用为吏,次年十一月正式授职。汉承秦制,包括谏大夫、博士、议郎、仆射、郎中令及郡守县令等在内的许多职务,“皆试守,满岁为真”(《汉旧仪》),就是先试用一年,称职者转正,不行的调岗、降级或罢归原职,假如起步的台阶像刘邦、夏侯婴一样,那就是回家卖红薯了。如《汉书·酷吏传》中的王温舒,就有过“试县亭长,数废”的记录。这个无论官、吏授职都必先“试守”的规矩,历经魏晋南朝直至杨隋,相沿不变,只有极少数人因皇帝或权臣宠信,才可能跳过试用,一经授职便得“真除”,但往往被舆论诋为破坏制度。

对唐代进士来说,吏部铨试是能否正式进入仕途的一道关口,大文豪韩愈为此困顿十年。

唐代起,科举成为入仕的途径之一,但通过礼部考试的登第者,只能说是具备了从政资格,要想当官,还得经过吏部的“铨试”,颇似现代的公务员考试。铨试的内容分身、言、书、判四项,身看体格和相貌,言听口语表达,近似今人求职时的面试,不过最关键的还是书、判两项,就是看你能否写两篇书法端正、文理优长的应用性公文。科举登第者,或是通晓经义,或是词赋优美,或是能讲一通如何治国安邦的大道理,但真有当过“公务员”履历或因家庭环境而熟悉这套东西的,毕竟不多,所以唐代的科考几乎每年或隔年举办,每一榜的诸科录取名额有多至数百人的,但接下来能通过吏部铨试而得授官的极少。刘禹锡于贞元九年(793)登第,两年后通过吏部试,授从九品下的司经局太子校书郎(校对员);白居易于贞元十六年(800)登第,也是两年后通过吏部试,授正九品的秘书省校书郎。九品是流内官的起码货,但在其他登第者看来,他们能以这种速度正式进入仕途,已经很值得羡慕了,说起来还是得自家庭影响,如白居易:父亲白季庚历任彭城县令、徐州别驾,叔父白季康是溧水县令,大哥白幼文任浮梁主簿,在这种环境中耳濡目染,自然要占点便宜,故其在吏部考试时写的两则判文被擢为甲等,这也是很荣耀的事。

相反的事例不胜统计,最典型的是韩愈,出生于“无名位”的布衣家庭,从小发奋学习,历经三次挫折才登第,但其后四次参加吏部考试都被淘汰,困顿长安十年,自怨自叹说:连当个九品小官也成了奢望。欲得一亩之地的官舍想也不敢想(“九品之位其可望,一亩之宫其可怀”)。不过,从政府的角度考虑,要当一个称职的官员,仅会吟诗作文或通晓经艺确嫌不够,否则一旦掌印治事,肯定要出问题。所以,即使像刘禹锡、白居易这些顺利过关的幸运儿,最初的授职也多是分配到弘文馆、集贤院、国子监等文化教育单位。此外,参加铨试者中也有不少人是已经在体制内供职的,这些人一旦通过铨试,凭其原有的工作履历,倒更有委派实职的希望。

没有当官实践便很难通过铨试,通不过铨试又不能当官,这个悖论岂不意味着科举选才成了一句空话?也不是。唐朝的做法,是特许道府一级的高级地方行政长官聘请这些被铨试刷下来的登第者,先在参军、从事、功曹这一类属员的职位上锻炼起来,虽然没有吏部颁发的“告身”(即官员身份证),不算中央正式任命,但因此得到了熟悉政策法令和处理公务的机会——经过这样一番见习,就比较容易通过吏部选试了。假如还是像韩愈那样不走运,屡试屡败,也有另一条途径:依制度,凡三选不中而又在地方幕职做满规定年限的登第者,都可经见习机关首长的奏荐,由中央授予州县的参军簿尉等职务获得告身,待做满任期后,便可参加统一的官员考核,与通过铨试者一样享受听候铨选调升他职的待遇。韩愈最后就是走这条入仕之路的:先投到宣武节度使董晋麾下当巡官,可惜董晋病卒任上,只好再改投淮南节度使张建封,最终由张建封奏荐中央授职。唯此人“发言真率,无所畏避,操行坚正,拙于世务”(《旧唐书》卷一六〇),说白了就是还不会“做官”,所以中央根据张建封的荐词,给他的起步台阶是从九品的四门博士,即国子监的教员。这样一条曲线绕走过来,比起同榜登第而又较早通过铨试的进士,“工龄”要少了一大截。

其实,唐代的试职见习制度也曾历经反复。事实上,除少数名声很响的进士、明经一类自有人争相聘请去各部门试职外,多数被吏部铨试刷下来的登第者都要靠找门路才能寻到理想的“见习单位”。没门路的,或是嫌路途太远、条件艰苦的,还有去了后和上司、同僚的关系处理不好的,甚至是拉不下面子辗转求人,那就只能像韩愈那样在长安困顿经年屡试通关了。为此,科举登第者最终没能入仕的情况也非绝无仅有,《唐摭言》里有一节《及第后隐居》,专讲这些登第后便从公众视线中消失的人物。据《朝野佥载》述,武则天称帝后,搜罗这些“遗才”,其中竟有“下村教童蒙”的,听起来像进士下乡支教当志愿者。虽说这也是一种社会实践,正好借此体验民生疾苦,不过当时的人没有这个觉悟,故武则天的矫正之道是“不曾试练,并与美职”。后来舆论又指责未经见习便给官做的改革太偏激,于是再调整为科举及第后未能选试授官者,“皆是及第便从诸侯府奏试官”(《唐会要》卷七六),就是由中央指派往各道府试职。到唐宣宗时,这个办法更改进为及第后三年便算见习期满,即可由地方长官奏请授职。这样一来,“学而优则仕”乃成直通车,不必再走先下农村锻炼或困顿在家“复读”的曲线了。隐藏在这些反反复复背后的深层原因,一是当官必先试职的传统使然,二也多少反映出士族势力对平民通过科举入仕侵占其既得利益的不满和裁抑。

宋代的进士由国家包干分配工作,一律面向基层,极少数留在中央的精英分子,也要先经过挂职下放的锻炼。

唐末农民起义和接下来的军阀混战,几乎将士族势力扫**殆尽,重新统一天下的赵宋王朝甫开张就以文官治国为基本国策,很快便形成以科举出身为官僚阶层主体的局面。促成这个局面的最重要的制度改革是:一经科举登第,马上授予告身,发给公服,不过“宰相必起于州部”(《韩非子·显学》)的老传统仍得维护,就是沿袭唐代的做法,全部送到地方上去历练,唯少数发榜时名列前茅的优异者特许在中央机关挂名。如宋仁宗时,殿试的前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得授将作监(礼器制造局)、大理寺等机关的虚职,但皆以通判差遣,就是到地方政府做幕职,有点像挂职下放。第四、第五名分授校书郎和奉礼郎,皆以签书诸州判官厅事差遣,性质同状元等人一样,也是挂职下基层。这些人因为有京官职衔,一到岗位就有签发文书的权力。其余的,第二甲授初等职官,第三甲授试衔知县,第四甲授试衔簿尉,第五甲授判司簿尉,都是在基层试职,在补上实职之前,皆无签发文书的权力。王安石于庆历二年(1042)进士登第,殿试发榜是第一甲第四名,本职是中央机关的校书郎,实际分配的工作是签书淮海判官。“签书”两字表示他有职有权,这是靠名列一甲争来的,其他如“试衔”诸官,讲白点就是唐代的“试官”,区别仅在于见习期间就有了正式的官员身份,可以穿戴成套行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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